项目概况
******医院25-118质控监管系统服务项目,请潜在供应商在****** 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118
项目名称:******医院25-118质控监管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医院磋商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周期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用途描述 |
1 | 质控监管系统 | 系统上线时间1个月,免费质保期一年 | 30 | ******医院现有HIS、病案系统做接口,实现数据采集。并在临床医生端和病案端利用对应的质控规则库(手术、诊断与费用等质控内容、病案基本信息、诊断与性别、诊断冲突、笼统诊断、主要诊断、手术与性别、手术冲突、合并手术、笼统手术等编码问题)分别增加对应的质控功能。提醒医生和病案室人员进行数据的修正。帮助其在医保结算清单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尽可能在上报医保前提升数据质量。减少医保局的扣款。 通过本******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服务。 |
注: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5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提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产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销售发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领购时间将磋商公告第六条要求的全部资料(pdf格式)统一上传至******,等待审核(无需现场审核)。
3.售价
该项目磋商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不含报价单):2025年04月17日11时30分,将加盖公章、签字的正本扫描件(PDF版)上传至邮箱(****** ){电子文档命名:25-118(代理商简称)注册证XX页 授权XX页 服务承诺XX页}。
2.递交响应文件纸质版:2025年04月21日13时30分,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医院(会议室另行通知),超时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医院(会议室另行通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
(1)供应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
(4)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
******医院直属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恒兴国际城******办事处6楼)
联 系 人:曹靖敏
联系方式:0431-******